我们可以说,凡是社会生存需要的行为都是道德命令的一个部分,都可以归之于道德法律的名下。既然个人是社会所必需的,那他生活所要求的一切,甚至吃饭喝水也都可以从道德上来看待。甚至那出于利己动机的行为,只要它们推进社会的目的,客观上也是道德的。乃至我们的快乐、消遣和享受客观上也有很高的道德意义,因为它们是我们的力量不可或缺的源泉,它们不仅有利于我们,也有利于社会。
所有的生物都贯穿着一个思想——自我保存。当人洞察到他个人的自我保存有赖于社会的自我保存时,他就使自己提高到道德的水平。实现自我保存规律所采取的自然的手段就是快乐,快乐的必要条件则是幸福,而幸福就是充分占有各种力量。对幸福的努力追求被称作幸福主义。社会幸福主义就是道德的基本原则。社会的幸福安宁就在于人类能独自进步的历史。幸福主义和功利主义是同一个东西,不过前者是从目的的观点,后者是从手段的观点来观察而已。[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