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宾塞的签名斯宾塞的签名赫伯特·斯宾塞(1820—1903年),英国哲学家、社会学家,是社会进化论和社会有机体论的早期代表人物,也是著名的“社会达尔文主义之父”. 他所提出的一套学说把进化理论适者生存等概念应用于社会学尤其是教育及阶级斗争的领域;他先于达尔文和华莱士发表了物种进化的观点,后来其进化观点又深受达尔文的影响. 此外,他的著作对很多课题都有贡献,包括规范、形而上学、宗教、政治、修辞、生物和心理学等. 如他的《式样哲学》开创了写作上形式主义的潮流,对文学和修辞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他一生的著作吸引了很多读者,被翻译成多国语言的版本,如德语、中文、意大利语、西班牙语等等,并在欧洲北美等地获得了很多荣誉. 其主要代表作有《政府的适当权利范围》、《社会静力学》、《社会静态论》、《人口理论》等. 他早在达尔文的《物种起源》(1859)发表之前就提出了社会进化的思想,认为进化是一个普遍的规律,认为社会同生物一样是一个有机体,在这两种有机体之间存在许多相似之处. 因此他极力主张把生物学中的“生存竞争、适者生存”的学说应用于社会领域. 赫伯特·斯宾塞于1820年出生于英国德比城(Derby),他是受尊敬的教育家威廉·乔治·斯宾塞夫妇所生的九个孩子中最大的也是唯一活下来的孩子,他的弟弟妹妹都在出生几天后就死去了,只有一个妹妹活到了两岁. 出身于教育家庭(祖父与叔父都是教育家),年幼的他被鼓励去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