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地产经济
所谓的地产经济,是指以贩卖为目的的资本主义经营,此种经营,或全然建立于畜牧上,或全然建立于农耕上,抑或二者兼而有之。
倘若大规模的畜牧业成为主要部分,则可以像罗马大平原那样无资本地来经营。在大平原上,通行着大私有地的经济政策,其起源或许可追溯到教会国家的贵族执政时代。罗马的贵族阶级,即大平原的庄园领主,与他们相对立的是佃农,佃农的家畜多用于罗马乳制品的供给。然而,农民则被剥夺了土地而不得不迁徙。
用很少的投资进行大规模的畜牧,在南美洲的大草原及苏格兰都有。苏格兰的农民亦已失其所有。英国的政策(自1746年卡洛登战役苏格兰独立失败以后)将旧时的藩主当作地主看待,而将其所属者当作佃农看待。其结果就是,在18、19世纪时,承认地主是所有者,佃农渐渐被逐出而将土地改为猎场或牧地。
资本充足的牧地经济,在英国因为羊毛工业的发达及14世纪以来英国诸王的奖励政策,故很早就产生了。14世纪以后的国王,其目的在于征收租税,因此先奖励原料羊毛的输出,之后考虑开设羊毛制品工厂,以增大国内消费上的供给。于是自命为牧地首领的庄园领主,开始将牧地变为牧羊地(即所谓的圈地运动)。不仅如此,他们更大批地收买农民或与农民订立契约,因此成为大农,而转向牧地经济。15世纪至17世纪之间完成了这一转变(对于这个过程,在18世纪时,社会评论家和民众间还曾发生过争论),其结果出现了资本主义的大佃农阶级,他们用最少的劳动力来耕种土地,而大部分劳动力则用于羊毛工业的经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