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麦考利在入学申请表上写过洋洋洒洒两页纸的豪言壮语,最初使他萌发当警察意愿的,其实只是一身警服。警服里不允许有低贱的东西存在。警服将矮小拓展为高大,警服将畏缩扩充成挺拔,警服将轻飘演绎成庄严。麦考利二十三岁时对警察这一行业的理解,大抵就是如此了。如果将人生的诸多事件比喻成一出戏的不同场景,在当时麦考利爱上的还不是戏本身,而是戏里使用的道具。关于他的行业里许多更为深远重大的意义,还是一个叫伊丽莎白的波兰裔女人后来渐渐教给他的。正如教人如何组装车辆之后必定还要教人如何拆毁车辆一样,伊丽莎白在将麦考利训练成一个好警官之后,又试图教他如何不做一个好警官—— 这当然是后话。
那一天新警探麦考利在街上走得很渴,就拐进了街角的一家杂货铺买一杯冷饮喝。他当时绝对没有想到那家杂货铺会和他的生活发生如此纠缠不清的关系。那天店里只有一个女人在工作。说她是女人实在有些夸张,她至多只能算是一个女孩。她穿了一件绣了很多色彩和条纹的波兰布裙,腰束得紧紧的,胸脯小小地藏在白上衣里,像两枚青涩的坚果。她的颈子、腰、胳膊都很细小,仿佛轻轻一碰就要断掉。身上唯一结实的地方是她的目光,定定地落在他的警服上。她的英文有些口音,却丝毫没有妨碍他听懂了她没能说出口的钦羡仰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