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五) 完善在线诉讼及送达规则
一是确立在线诉讼法律效力。明确在线诉讼与线下诉讼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推动民事诉讼方式与信息化时代相适应, 为未来在线诉讼发展拓展制度空间。
二是完善电子送达规则。在遵循当事人自愿原则的基础上, 加大电子送达适用力度, 允许对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适用电子送达, 优化送达方式, 细化生效标准, 进一步拓展电子送达适用范围, 丰富送达渠道, 提升电子送达有效性, 切实保障当事人诉讼知情权。
三是合理缩短公告送达时间。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变化, 将公告送达期限从60 天缩短为30 天, 进一步缩短审理周期, 降低诉讼成本、防止诉讼拖延。最高人民法院将建立统一、权威、规范的公告送达平台, 大力推进电子公告, 全面提升公告送达的覆盖面和精准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