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进一步探查访问,发现居住在艾德·巴里大街的乔·巴尼特有重大嫌疑,经过多名受害者直接辨认,认定乔·巴尼特就是作案人。经审讯,巴尼特交代了自己从3月中旬至5月6日拦路抢劫13起的犯罪事实。
在案发现场分析案发地点的细节时,一定不要将事物孤立,尤其是针对系列案件。不仅要注意各个案发地点之间的内在联系,更要注意各个案发地点与犯罪人隐藏地点之间的关系。只有做到有合有分、统分结合,最后合理推理分析才能准确地定位作案现场。
第三节 任何一个细节都不要放过
作案过程是指刑事案件中作案人从预谋、准备、进入现场、实施犯罪、逃离现场、毁迹灭证到销赃的每一个阶段。在抢劫案件中,并不是要经过每个阶段,分析作案过程也不是简单地确定作案的先后顺序,而是要把各种行为动作和先后顺序串联起来,全面地掌握犯罪活动情况。
针对抢劫案的室内现场,要查清作案人是从何时、何处进入现场,进行了哪些犯罪活动,手中带有何种作案工具,犯罪目标是钱还是物,是否对受害人进行搜身,是否翻动现场物品,说了哪些话,到底在现场停留多长时间,是怎样逃离现场的,逃离现场时是怎么样处理受害人的。
只有查清楚这些,探案人员才可以明确地知道案发现场的细节,进行信息核对,最终可以分析透作案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