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尘埃落定,*ST康得(原名“康得新”)财务造假坐实,收到了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书。 9月28日晚间,康得新公告,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公司可能存在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强制退市。深交所上市委员会可能对公司股票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进行初步审核和最终审核。 就在13天前,康得新称已收到公安部门移送起诉告知书,公司涉嫌欺诈发行股票、债券案一案,已于2020年9月9日被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盘面上,*ST康得于2019年7月5日停牌至今。 根据行政处罚书,康得新通过虚构销售业务、虚构采购、生产、研发、产品运输费用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研发费用和销售费用,导致2015年至2018年年度报告虚增利润总额分别为2242745642.37元、2943420778.01元、3908205906.90元、2436193525.40元,分别占各年度报告披露利润总额的136.22%、127.85%、134.19%、711.29%,康得新2015年至2018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利润总额存在虚假记载。 *ST康得在2015年至2018年披露的银行存款余额存在虚假记载。2018年,*ST康得披露的存款余额为144.68亿元,其中包括*ST康得及其子公司在北京银行西单支行银行账户余额122.09亿元。 *ST康得在2015年至2018年披露的银行存款余额存在虚假记载。2018年,*ST康得披露的存款余额为144.68亿元,其中包括*ST康得及其子公司在北京银行西单支行银行账户余额122.09亿元。 同时,2015年和2016年,康得新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分别募集资金净额298226.92万元、478422.59万元,用于向康得新光电增资,建设年产1.02亿平方米先进高分子膜材料项目、年产1亿片裸眼3D模组产品项目及归还银行贷款。2018年7月至12月期间,康得新利用与中国化学赛鼎宁波工程有限公司(简称化学赛鼎)、沈阳宇龙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宇龙汽车)签订《采购委托协议》,将募集资金从专户转出,以支付设备采购款的名义分别向化学赛鼎、宇龙汽车支付21.74亿元、2.79亿元;化学赛鼎和宇龙汽车按照康得新要求将收到的资金转付给指定供应商,转出的募集资金经过多道流转后,主要资金最终回流至康得新,用于归还银行贷款、配合虛增利润等方面。 康得新在2018年年度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已使用募集资金总额36.88亿元,全部用于建设年产1.02亿平方米先进高分子膜材料项目和年产1亿片裸眼3D膜组产品项目,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用途情况。康得新未如实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导致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康得新及其代理人在陈述申辩和听证中提出如下意见: 经复核,证监会认为: 综上所述,证监会对康得新的申辩意见不予采纳。 证监会按照当时实施的证券法,对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钟玉等人分别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证监会按照当时实施的证券法,对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钟玉等人分别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除了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外。2019年12月16日,康得新发布公告,经苏州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钟玉因涉嫌犯罪被执行逮捕。如今,关于钟玉涉及的违法问题也进一步公开。根据康得新发布的公告显示,钟玉作为康得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此外,其还涉嫌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骗购外汇罪。 随着一条条罪证被解开,钟玉等人被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康得新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人民检察院的审查起诉阶段委托辩护人告知书,人民检察院对康得新等人涉嫌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一案已经收到公安部门移送审查起诉的材料。 财务造假影响恶劣,严重破坏市场诚信基础,当前监管层强化了对财务造假的惩处力度,行政处罚只是追责体系的一环,若涉及到刑事责任,司法部门有权进行刑事追责;若涉及投资者索赔,投资者可根据行政处罚认定的事实情况来要求虚假陈述的民事赔偿。同时,行政处罚罚单落地后,涉案主体和相关责任人员还会被计入资本市场诚信档案体系,在诚信约束体系内受到制约。 目前证监会全面落实“零容忍”的工作要求,依法从重从快从严打击证券期货违法活动,综合运用一案多查、行政处罚、市场禁入、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和刑事追责、民事赔偿等机制,切实加大违法成本,全力维护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举报/反馈